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8-11-30浏览次数:4208

根据《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成果培育计划(2018-2022)》(鄂经院发〔201883号),为增强我校教学成果获奖竞争力,力争在国家级、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取得好成绩,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育目标

总体目标是:通过3-4年时间,培育出一批具有高质量和高水平的教学成果,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。具体目标是:实现省级教学成果奖有新增长,争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零的突破。

二、培育原则

(一)分类研究。围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、改革人才培养机制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、加强教学质量保障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、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、改进教学内容方法、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,进行分类研究。

(二)分层遴选。学校培育重点项目,目标是国家级教学成果奖;学院培育一般项目,目标是省级教学成果奖。

(三)重在培育。注重培育过程,夯实教基础,形成高水平教学成果。

(四)力求实效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培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和论著,并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,产生应用价值和影响,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规划选题。确定培育选题采用“学院申报+学校统筹”的思路,各学院结合各自教学改革特色和前期基础提出拟培育的选题。学校可根据专家意见调整选题。

选题要围绕新工科建设、新商科建设、创新创业教育、协同育人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学质量保障等改革创新方面,进行培育。选题要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、各级教学成果奖、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、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论著为基础,进行培育。选题要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,进行培育。选题要注重成果的可借鉴性、可复制推广性,进行培育,发挥成果的引领示范效应。各学院可以借鉴参考选题(见附件),但不局限于参考选题。

(二)组建团队。学校统筹规划、组织指导、评估督办;各学院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、三层次人才、教学名师、一线骨干教师等的作用,组织落实,组建高水平项目团队。鼓励各单位以项目为纽带联合组建团队,与地方、企业、科研院所联合攻关。

(三)制订方案。项目团队制订项目建设方案,确定工作进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,设立指标性建设目标。确定好基础性工作:制定成果的教育教学方案;提出成果的核心观点,提炼出教学问题;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具体方法;收集解决问题所取得的成效;收集成效的支撑材料;发表教改论文或组织成果宣传。

(四)申报遴选。

1.学院申报:1130-1215日,各学习(中心)认真学习上级文件,择优确定拟培育项目,原则上每个学院(中心)不超过3项(含联合申报项目)。各学院在1215日前将《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行政楼304办公室苏佳玲老师,电子邮箱:hbuegjs@126.com,联系电话81973712

2.学校遴选:学校组织专家论证,确定各级培育项目。学校可以根据专家意见调整培育项目的选题和团队成员。

  

  

附件1: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.docx

附件2:教学成果培育参考选题.docx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(高等教育研究所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1130